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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嶼公所暫停受理掘墳申請
  • 發布單位: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烈嶼公所暫停受理掘墳申請

發布日期:2021/06/28

 

    面對國內嚴峻的疫情,烈嶼鄉公所停止受理墳墓起掘申請,以減少人群移動。鄉公所另原公告西二區起掘期限延後至110年10月31日,鄉公所將視疫情狀況隨時滾動檢討調整,請鄉親配合辦理。
 鄉長洪若珊表示,烈嶼民眾公墓土葬區墓基剩餘109座,預計再使用3至4年即將滿葬,鄉公所乃爭取縣府專案補助起掘經費,並於110年2月19日公告烈嶼民眾公墓西二區埋葬滿20年之先人墳墓,於110年8月底前辦理起掘,起掘費用補助新台幣1萬2仟元,以維持公墓後續之正常運作。前因新冠肺炎三級警戒,鄉公所停止受理墳墓起掘申請,惟原已申請在案者繼續執行完畢,鄉公所並將西二區起掘期限延後至110年10月31日。
 洪若珊指出,烈嶼鄉公所接受縣府委託管理烈嶼民眾公墓及納骨堂,因納骨堂為室內空間,業已禁止民眾進入祭拜,只接受進塔及遷出作業,場所實施實聯制,落實量額溫、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及加強清潔消毒等各項防疫措施,並呼籲鄉親沒事少出門,減少傳染及被感染的機會,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堅守金門零確診,共同為防疫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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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0-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