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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繼承土地登記 6/30截止
  • 發布單位: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逾期繼承土地登記 6/30截止

發布日期:2021/06/27

 

地政局公告109年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404筆,建物13棟,即將截止公告時間,至6月30日止,地政局籲請繼承人把握期限,儘速辦理繼承登記祖產。
地政局指出,相關公告揭示於地政局、鄉(鎮)公所及村(里)辦事處公布欄,並刊登於金門縣地政局網站「未辦繼承登記專區」。
地政局表示,依民法規定,繼承遺產並無性別差異,於登記名義人死亡後,繼承人應於6個月內申辦繼承登記,逾1年未辦理者,地政機關於每年4月1日辦理公告,繼承人應於3個月內申辦,逾期未申辦者,自公告期滿後予以列冊管理15年,逾15年仍遲未申請繼承登記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列管辦理公開標售,標售所得之價款以專戶儲存,如經標售5次仍未標出者,即登記為國有。
地政局為了讓鄉親免於兩地奔波辦理繼承登記,提供下列便民服務:一、若繼承人在他縣市工作,可以就近向各地政事務所申請代收代寄服務。二、鄉親辦理繼承登記時,可先行將相關文件送至金門縣地政局服務台協助審視應備文件是否齊全。三、對於辦理繼承登記如有不了解之處,可至金門縣地政局現場或撥打電話(082-321177轉63160)詢問,由專人協助指導。公告資訊:詳見金門縣地政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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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0-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