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好事代表選拔 受理推薦
發布日期:2021/06/28
為表彰縣民的義行善舉,金門縣一一○年好人好事代表暨全國「八德獎」推薦工作即日起受理,有意推介單位可將所推薦的好人好事基本資料、具體事蹟等事實送件受審,獲推薦候選人將於七月底完成最後決選,並擇期表揚,優選者將代表金門縣角逐全國好人好事代表「八德獎」的殊榮。「推薦表」也可逕至http://harmony.org.tw/kmtindexhtm網站活動快訊下載。
表揚好人好事代表運動,係起源於民國47年,當時先總統蔣公鑑於國民生活革新與社會良好風氣之建立攸關國家興亡。深悟四維八德乃治國圖強之本,除對學校教育注重禮義廉恥之共同校訓外,並同時推展忠、孝、仁、愛、信、義、和、平等八德教育。希望透過學校教育與社會運動相呼應,確實建立國人「正人心、明是非、別善惡」的正確人生價值觀。因此,藉由民間自動發起,當時透過各機關、團體、學校、工廠、礦場、軍中等,普遍響應,並各自辦理表揚好人好事運動。為擴大影響,特組織「中華民國各界表揚好人好事運動推行委員會」負責推動表揚好人好事代表運動,每年擴大辦理一次盛大的「全國好人好事代表表揚大會」。這些全國好人好事代表均分佈於社會各階層、各角落,他們的善行事蹟,對改善社會風氣,增進社會祥和,貢獻至鉅。
中華民國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成立於民國79年5月4日,係結合歷屆接受表揚之全國好人好事代表,所設立之社會團體。目前計有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2)、彰化縣、南投縣、嘉義市、台南市(2)、高雄市(2)、屏東縣、金門縣、澎湖縣,皆已設立分會組織,對推動表揚好人好事代表運動,更見日益茁壯成長。
推行表揚好人好事代表運動之目的,是希望藉由表彰社會各領域、各階層及各角落,自發性投入社會服務、展現人性光輝的高貴情操,帶給社會整體深層反省與影響,期使「存好心、說好話、做好事、當好人」成為普世價值。
由金門縣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辦理的金門縣參加一一○全國好人好事代表「八德獎」暨本縣好人好事代表選拔工作正式展開。將地區學校、機關團體及立案之民間社團,依據遴選標準推荐適當人選,主辦單位將於七月一日完成初選事宜,七月底前選出今年度的金門縣好人好事代表,獲選人員將接受縣長表揚,並依據事蹟內容推薦適當人選參加全國「八德獎」的選拔。
推薦對象:凡現居中華民國境內,品德端正,無不良素行紀錄,長期行善(所行善事是利他而非利己;係自願性質,而非工作責任及工作範圍內應為之事);有具體優良事蹟,能夠發揚傳統美德、樹立典範,足資接受全國表揚者。
其遴選標準:(一)愛國愛鄉、犧牲奉獻:對團結全民意志、建立祥和社會有具體事實者。(二)見義勇為、捨己救人:對維護社會正義、發揚互助德行有示範作用者。(三)孝親尊長、慈幼睦鄰:對弘揚倫理道德、推動文化建設有顯著事蹟者。(四)熱心公益、樂善好施:對支援基層建設、造福地方民眾有重大貢獻者。(五)守法守紀、勤勞節儉:對實踐社會革新、端正社會風氣有優異表現者。(六)盡忠職守、便民利民:對革新政治風氣、發揚服務美德有啟導作用者。
推薦期限:全國各機關、團體、學校所推薦之好人好事代表,請依推薦程序於7月31日前寄送至該會進行評選。九、評選及表揚:由中華民國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遴聘各相關單位業務主管及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依表揚重點就被推薦人之具體事蹟進行初審、複審及決審,經評列「八德獎」得獎者,由該會舉辦全國好人好事代表「八德獎」 頒獎典禮表揚,並由該會頒發象徵最高榮譽之「八德獎座」及「當選證書」;經評列「榮譽獎」得獎者,由該會致贈榮譽狀;其餘未獲「八德獎」及「榮譽獎」者,由該會致函嘉勉。
注意事項:(一)推薦時請深入基層,力求普及廣泛推薦,發掘真正長期行善事蹟優良之好人好事代表。(二)請各推薦單位應審慎推薦,如有不良紀錄者,請勿推薦;並請注意受推薦人之鄰里風評及道德形象,足以為社會之表率。(三)曾接受全國表揚大會表揚者,請勿再推薦;曾受推薦未獲當選全國好人好事代表者,須間隔一年以上,且有持續行善事蹟始可再行推薦。借用他人事蹟、經查證屬實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推薦資格。(四)請各推薦單位請將受推薦人之原始證件(推薦表一式10份、受推薦人自傳乙篇及佐證資料乙份)彙整後於推薦期限內寄送至該會,受推薦人表件不全或未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申請書者恕不受理。(五)曾接受全國表揚大會表揚者,因涉案被檢察官起訴確定者,得由主辦單位召開臨時常務理事會議討論決定是否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