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第六屆烈嶼定向越野錦標賽 一號公告
一、 主旨:烈嶼鄉自2020年起已連續舉辦五屆定向越野錦標賽並獲得廣大迴響,
獨具特色的賽事吸引兩岸三地的選手前來參加。優質平台更為金門培育了多位國手,近兩年在全國賽事及國際定向越野賽場上屢獲佳績。烈嶼具備豐富的觀光資源特色優勢,再加上金門大橋的開通便利了往來,希望透過運動與觀光結合吸引更多定向愛好者,體驗烈嶼特色,打造烈嶼鄉為新世紀運動觀光與樂活健康休閒島。
二、主辦單位: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三、承辦單位:金門體育會定向越野委員會 四、活動地點:金門縣烈嶼鄉
五、活動日期:114年12月14日(星期日) 下午
六、活動資訊:
(一)活動流程: 11:30-13:00 選手報到,領取參賽物資 (地點: 烈嶼鄉東林複合式運動場)
(選手號碼布,電子指卡,烈嶼消費券300元+摸彩券)
13:00-13:20 開幕式
活動熱身暨競賽重要規則說明
13:30 積分賽選手統一出發
13:40 順點賽選手依序出發
15:30 成績公告
15:40-16:30頒獎+摸彩
(頒發各組第1-3獎狀及獎金、第4-6名獎狀)。
(二)競賽形式:順點賽-個人競賽組
積分賽-家庭親子組
(三)競賽限制時間:60分鐘
(四)比賽地圖:
1.地圖比例尺 1:4000,地圖規範 ISSprOM 2019-2。
2.地圖尺寸為A4 紙張規格
七、競賽賽程資訊:
(一)各組賽程資訊:將於2號公告說明。
(二)競賽規則:IOF徒步定向越野賽事競賽規則。
(三)檢查點說明表:將於2號公告說明。
(四)出發方式:積分賽採集體出發。
順點賽採間隔出發,選手之出發時間將於2號公告顯示。
(五)競賽打卡系統:本賽事採用 SPORTident 電子打卡系統。
八、報名資訊:
(一)報名方式:本次活動採線上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有意報名者請備妥姓
名、身分證號、出生年月日、住址、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及緊急連絡人
等資料上網報名。報名前請先行繳交費用後再上網填寫個人資料,多人費用得
合併繳款,但仍應單獨填寫個人資料。
報名網址:https://reurl.cc/jmGrZD
※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並於報名上明顯處註明「本人同意所提個人資料作為大會辦理本賽事使用」
(二)報名日期與時間:114年11月22日上午8時 至 12月3日24時。
(限額250組,額滿則報名提前截止。)
(三)報名費用:每人/每組 新台幣300元。
(四)繳費資訊(委員會代收帳戶): 金門信用合作社代號224 帳號00033-15-02355-8-0 戶名:張宏彬
(五)注意事項:凡患有心臟病、糖尿病、氣喘等不適合激烈運動者,請勿報名參加。
九、賽事組別:
組 別
簡 要 說 明
公開男子組
男性,不限年齡
公開女子組
女性,不限年齡
高中(職)男子組
高中(職)學校之在學男生
高中(職)女子組
高中(職)學校之在學女生
國中男子組
國民中學之在學男生
國中女子組
國民中學之在學女生
國小男子組
國民小學3-6年級在學男生
國小女子組
國民小學3-6年級在學女生
家庭親子組
每組2至4人,至少含1名10歲(含)以下小朋友,積分賽
十、獎勵:
(一)每組參賽完成者均發予完賽證明及完賽禮乙份。
(二)各分組第1-3名頒發獎金及獎狀、第4-6名頒發獎狀。
(各分組第1名獎金5000元、第2名3000元、第3名1000元。)
十一、個人競賽組成績納入115年金門縣定向越野代表隊選拔積分。
縣內排名積分計算方式:選手積分=(該組第一名秒數/該選手秒數)x1000
十二、競賽規定:
(一)本賽事個人競賽組成績納入115年縣內代表隊選拔積分排名資格。
(二)各組之參賽選手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以備查驗。
(三)選手應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並請準時進入出發管制區。
(四)選手如有不合規定出場比賽,經舉發查實,即取消該組比賽之權利,該選手之違規
組別比賽結果不予計算。
(五)未經報名之選手不得出場比賽。
(六)選手應遵守規則,服從裁判。裁判長有停止其比賽之權力。
(七)凡比賽時發生非規則或本規程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賽事仲裁委員會決定之,
其判決即為終決。
(八)為了賽程順利進行,場地時間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選手不得異議。
(九)非比賽之選手,不得進入比賽場內,比賽已結束之選手請到選手休息區觀看比賽,
不得藉故停留賽場內。
(十)參加競賽之選手須著運動服裝與賽,除釘鞋外之任何類型的鞋子都可以穿著。
(十一)參加競賽之選手必須保證自主身體健康,可參加劇烈運動比賽無虞。
十三、一般事項規定:
(一) 每人報名僅限一項目一組別,不得重複報名。
(二) 請審慎填寫報名資料,若因資料填報錯誤導致經判成績無效者,不得異議。
(三) 活動報到檢錄地點詳閱二號公告。自駕前往烈嶼鄉之車輛可停放在[東林運動場]。因違規停車致使交通裁決或因賽事禁制區規定資格取消由選手自行負責。
(四) 參賽者完成比賽該於賽事中心登錄成績、繳交指卡並領取完賽證明後,再憑完賽證明至大會服務台領取完賽禮。完賽證明遺失不補發。
(五) 大會負擔所有報名選手自完成報到手續至活動結束期間之意外保險。個人如有其他額外需求,請自行加保。
(六) 未經主辦單位合法同意報名、代跑或轉讓者,如有任何意外發生,參賽者應負連帶保險理賠及法律責任。
(七) 檢查點設置有任何問題,需先進行投訴,由選手或教練口頭告知裁判長,由裁判長處理,裁判長將口頭回覆處置方式。若不服處置方式,可書面提出申訴。
(八) 本會有權利用此次活動之影像及成績,用於公告、展出、登錄於網路及刊物等一切媒體宣傳與播放活動。
(九) 如有未盡事宜,將於金門體育會定向越野委員會臉書(FB)粉絲專頁以及比賽現場之賽事中心公告。
(十) 完成報名後務必詳閱二號公告有關賽事訊息(預計12/8中午公告於金門體育會定向越野委員會臉書(FB)粉絲專頁),後續相關賽事公告亦請密切注意粉專資訊。
十四、申訴:
(一) 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疑義,蓋由大會裁定之。若有申訴則應於該項比賽後20分鐘內,以書面陳報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壹仟元,向大會提出,當申訴成立時保證金一併退還,否則由大會沒收。申訴以大會仲裁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二) 賽會期間所有公布之公告與成績,於現場公布20分鐘後則無法更正並無抗議權。
十五、附則:競賽專有名詞解釋
(一) DQ:失去排名資格。
1. 選手違反運動精神與道德,經裁判長判定,即以DQ 論。如辱罵裁判、賽事工作人員,或其他隊伍之教練與選手;或頂替他人出賽等。
2. 選手犯規。如穿越禁制區;告知或導引其他選手找尋檢查點。經賽場裁判逕行舉發或其他教練與選手舉證,最終由裁判長判定,即以DQ論。
3. 選手超出比賽限制時間,成績組即判定DQ,不得提出任何申訴。
4. 順點賽中,選手未按地圖指示依賽程順序到訪各檢查點,及未正確使用電子計時系統之電子記錄指卡完成到訪記錄,或遺漏記錄賽程任一檢查點及電子指卡內記錄檢查點的順序錯誤者,經成績組判定,即以DQ論,不得提出任何申訴。
(二) DNS:未出發。選手已經完成報到之手續,但因個人之因素,如身體突然不適等,
而未出場比賽,即以 DNS 論。
(三) DNF:未完成。選手已經出發進行比賽,但因個人之因素,如比賽中受傷等,而未
完成比賽,直接前往終點成績組報到者,即為 DNF。
十七、氣候:活動期間,如遇下雨,比賽仍照常舉行。但有雷擊之可能與暴雨之發生,比賽
將由主辦單位決定是否暫停或者延期舉行。
十八、保險:本會將辦理場地意外險。個人如有其他額外需求,請自行加保。
十九、活動聯絡人: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農觀課 李先生 (082)364510
金門體育會定向越野委員會 總幹事 張宏彬0958-415201
二十、相關活動資訊,請上網查詢:
金門觀光旅遊網 https://kinmen.travel/zh-tw/media/publication
烈嶼旅遊網 https://lieyu.kinmen.gov.tw/travel/
或臉書(FB)搜尋《金門體育會定向越野委員會》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KinmenOC
(所有活動賽事資訊都在粉專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