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芋頭季旅遊住宿獎助活動-住宿打卡送好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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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住宿送好禮活動

  1. 活動對象:限非縣籍遊客(限6歲以上)。
  2. 活動時間:109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止(以住宿日期為準)。
  3. 贈品領取期限:109年12月4日前,單次住宿以請領一次為限。
  4. 活動辦法:凡於活動期間至烈嶼旅遊並住宿1日以上之遊客(以外縣籍遊客為主,金門縣籍遊客恕不適用),憑「機票或船票」、「身分證、護照、入境許可證或戶口名簿(擇一)」及住宿證明,至后麟營區,可領取活動紀念物。
  5. 本活動遊客領取紀念物份數認定,以房間為補助單位,1房以補助1份紀念物為限,即多人住宿一房,只領取1份紀念物。
  6. 活動紀念物:遊客於本鄉合法民宿住宿1日,可領取紀念品1份,住宿2日,可再領取紀念酒(0.3L)1瓶,住宿3日,可再領取紀念酒(1L)1瓶。紀念品如為酒品限18歲以上遊客領取,未滿18歲者,則改領取紀念品。本活動提供之各項紀念品,發完為止,本所保留紀念品修改權利。
  7. 本活動合作民宿一覽表與住宿證明如附。

二、 打卡拍照送好禮活動

  1. 活動對象:限非本縣籍遊客
  2. 活動時間:10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
  3. 活動辦法:凡活動期間至本鄉遊憩,並至本鄉以下景點,青岐港(玄武岩)、九宮坑道、東崗採石場、貓公石海岸及砂溪營區等5處各拍攝1張景點照,景點不可重複,本人需入鏡,將此5張照片,上傳至本所「樂遊烈嶼」FaceBook社團(公開社團,請先申請加入)並標註「烈嶼好好玩」及「烈嶼鄉公所」後,至后麟營區,並出示身分證明(身分證等證明文件),經服務人員確認後,即可領取活動紀念品1份,每人限領一次,送完為止。
  4. 活動加值送:除上述打卡地點外,再於本鄉任選5處景點或白色藝術季藝術品 (詳如表1)等,依上述辦法進行拍照打卡,,即可獲得加值好禮紀念酒1份,限量1,000份,每人限領一次,送完為止。

 

 

 

打卡送好禮景點

表一、 打卡送好禮活動拍照取景地點

打卡送好禮活動

項次

景點

備註

1

九宮坑道

於此5處景點各拍攝1張,不重複,並完成活動辦法規定,可得紀念品1份。

2

L-56據點

3

青岐港(玄武岩)

4

砂溪營區

5

貓公石海岸

加碼送好禮活動

組別

景點

備註

1

八二三紀念碑

於此13處景點擇5處各拍攝1張,共5張,景點不重複,並完成活動辦法規定,可得紀念品1份。

2

東林東井

3

保生大帝廟

4

吳秀才厝

5

烈女廟

6

雙口海灘

7

李將軍廟

8

勇士堡

9

后麟營區

10

北風爺

11

三玄宮

12

白色藝術季公共藝術品

 

 

  

  

  

   合作民宿列表

序號

名稱

1

羅厝5號

2

金記洋樓民宿

3

龍泉民宿

4

嘉豐閩築民宿

5

金典民宿

6

尚品源民宿

7

南塘1號民宿

8

咪兒民宿

9

三鼎民宿

10

一家門民宿

11

采藝民宿

12

國境之西

13

我只在乎你

14

小金門民宿

15

貓公石海景民宿

16

黃厝三層樓民宿

17

這一村這一棧

18

成秀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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