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住宿送好禮活動
- 活動對象:限非縣籍遊客(限6歲以上)。
- 活動時間:109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止(以住宿日期為準)。
- 贈品領取期限:109年12月4日前,單次住宿以請領一次為限。
- 活動辦法:凡於活動期間至烈嶼旅遊並住宿1日以上之遊客(以外縣籍遊客為主,金門縣籍遊客恕不適用),憑「機票或船票」、「身分證、護照、入境許可證或戶口名簿(擇一)」及住宿證明,至后麟營區,可領取活動紀念物。
- 本活動遊客領取紀念物份數認定,以房間為補助單位,1房以補助1份紀念物為限,即多人住宿一房,只領取1份紀念物。
- 活動紀念物:遊客於本鄉合法民宿住宿1日,可領取紀念品1份,住宿2日,可再領取紀念酒(0.3L)1瓶,住宿3日,可再領取紀念酒(1L)1瓶。紀念品如為酒品限18歲以上遊客領取,未滿18歲者,則改領取紀念品。本活動提供之各項紀念品,發完為止,本所保留紀念品修改權利。
- 本活動合作民宿一覽表與住宿證明如附。
二、 打卡拍照送好禮活動
- 活動對象:限非本縣籍遊客
- 活動時間:10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
- 活動辦法:凡活動期間至本鄉遊憩,並至本鄉以下景點,青岐港(玄武岩)、九宮坑道、東崗採石場、貓公石海岸及砂溪營區等5處各拍攝1張景點照,景點不可重複,本人需入鏡,將此5張照片,上傳至本所「樂遊烈嶼」FaceBook社團(公開社團,請先申請加入)並標註「烈嶼好好玩」及「烈嶼鄉公所」後,至后麟營區,並出示身分證明(身分證等證明文件),經服務人員確認後,即可領取活動紀念品1份,每人限領一次,送完為止。
- 活動加值送:除上述打卡地點外,再於本鄉任選5處景點或白色藝術季藝術品 (詳如表1)等,依上述辦法進行拍照打卡,,即可獲得加值好禮紀念酒1份,限量1,000份,每人限領一次,送完為止。
打卡送好禮景點
表一、 打卡送好禮活動拍照取景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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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卡送好禮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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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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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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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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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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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宮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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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此5處景點各拍攝1張,不重複,並完成活動辦法規定,可得紀念品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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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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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56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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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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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岐港(玄武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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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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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溪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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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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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公石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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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碼送好禮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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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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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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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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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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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二三紀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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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此13處景點擇5處各拍攝1張,共5張,景點不重複,並完成活動辦法規定,可得紀念品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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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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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林東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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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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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生大帝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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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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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秀才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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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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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女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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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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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口海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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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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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將軍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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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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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士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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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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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麟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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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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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風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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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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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玄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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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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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藝術季公共藝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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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民宿列表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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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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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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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厝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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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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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記洋樓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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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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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泉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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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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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豐閩築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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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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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典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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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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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品源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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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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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塘1號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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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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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兒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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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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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鼎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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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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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門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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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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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藝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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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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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境之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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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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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在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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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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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門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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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貓公石海景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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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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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厝三層樓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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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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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村這一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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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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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秀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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