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活動緣由:為鼓勵鄉親及遊客至本鄉景點,吸引民眾拍照宣傳行銷,帶動地區觀光旅遊人潮,推動觀光發展,藉由此活動增加本鄉景觀知名度。
二、活動期限:自111年7月1日起至111年8月31日。
三、活動辦法:於九宮旅服中心領取集章卡後,於轉盤指定景點(2處)完成打卡並蒐集戳章,即可至九宮旅服中心領取紀念品乙份。
四、活動地點:本鄉各景點
五、活動對象:參加對象不限身分及年齡,惟活動期間內每人身分證(帳號)限參與一次。
六、活動規則:
1.於九宮旅服中心領取集章卡後,並轉動轉盤。
2.至轉盤指定2處景點拍照(本人入鏡),完成拍照後以臉書或IG公開打卡,並標註#玩轉烈嶼趣#烈嶼鄉公所,完成後由景點工作人員檢查後協助蓋章。
3.至本鄉特約商店消費(不限金額)並由商家協助蓋章。
4.集滿三個章至九宮旅服中心領取紀念品乙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