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級畢業程度(含身心障礙國民)學力鑑定考試公告
一、應考資格:年滿14歲(民國95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含取得「臺灣地區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護照」者),得應國民小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
二、年滿17歲(民國92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含取得「臺灣地區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護照」者),得應國民中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
三、報名日期及時間:109年1月31日(星期五)及2月3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若需於2月1、2日星期六、日辦理者請先電話連繫)。
報名地點:金門縣立金城國民中學 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32號 電話:082-327404轉203。
四、考試日期:109年3月15日(星期日)。
考試地點:金門縣立金城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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