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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嶼公墓納骨堂2樓 啟用
  • 發布單位: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烈嶼公墓納骨堂2樓 啟用

2019/04/23

記者:許加泰/烈嶼報導。 點閱率:143

烈嶼鄉公所民眾公墓納骨堂2樓日前業已竣工並完成驗收,將自本(4)月24日起正式對外開放,烈嶼鄉公所提醒地區民眾可視需求,依該鄉殯葬設施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辦理進堂事宜。
烈嶼鄉公所表示,該鄉納骨堂2樓,訂於本月24日上午10時,將由烈嶼鄉鄉長洪若珊率各課室隊主管舉行開放啟用典禮祭祀儀式後,11時正式對外開放,民眾可檢附相關證件提出申請。
鄉公所指出,該鄉鄉民之身分認定標準如下:一、出生時即入籍該鄉。二、設籍該鄉一年以上者。三、申請人設籍該鄉五年以上者,其配偶、直系血親親屬,得比照該鄉鄉民之規定辦理。而該鄉鄉民往生者使用納骨堂、祭祀堂之收費標準如下:納骨堂一樓使用項目骨灰櫃收費新台幣1萬元、骨骸櫃2萬元、夫妻骨灰櫃採一次性收費共4萬元;納骨堂二樓依層次不同收費標準也不同,骨灰櫃收費有1萬元、1萬5千元、2萬5千元不等,骨骸櫃收費有2萬元和3萬元;夫妻骨灰櫃採一次性收費,有4萬元、5萬元和5萬2千元。一、二樓骨罈、骨灰暫寄放每具每月新台幣伍佰元(不滿一月以一月計算)。置放順序可選櫃位方位及層次,不可選號。
烈嶼鄉公所說明,凡使用中途退堂遷出者,應向該所申請註銷,已繳費用不予發還,如須再行使用納骨堂或祭祀堂者,應重新申請,並繳納使用規費。非該鄉鄉民往生者使用納骨堂、祭祀堂之收費,依收費標準,加一倍收取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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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8-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