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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購端節配售酒 設籍工作滿一年審查合格651人
  • 發布單位: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申購端節配售酒 設籍工作滿一年審查合格651人

發布日期:2021/06/08

 

「金門縣110年端午節配售酒」設籍且實際在金門工作滿一年以上者審查合格者,計六百五十一人。其認證通過(合格)之名冊均公告於縣府財政處網站,可逕上網查詢,請審查合格者於明(九)日起至六月十一日三天期間,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金酒公司寧山配銷處辦理申購,如逾期未申購,不再受理補申購。
今年的端午節配售酒配售資格為於今年六月十四日(含)年滿二十歲,且於去(109)年六月十五日至今(110)年六月十四日連續且實際於金門縣設籍並有工作者。但如已符合今年端午節配售酒實施計畫其他資格規定或已在鄉鎮配售期間完成申購者,不得再申請該項認證。
此次的申請認證效力,只要通過認證者即符合申購金門縣110年端午節配售酒、金門縣110中秋節配售酒及金門縣111年春節配售酒資格。其中,今年端午節配售酒通過認證資格者名冊,業已於縣府財政處網站,不另行文通知認證通過之申請人。
至於今年端午節配售酒設籍且實際在金門工作滿一年以上者審查合格者,配售酒品為「一公升53度特選金門高粱酒」一打(共計有十二瓶),採整打銷售不拆解,每瓶的單價為新台幣四百元,一打總計新台幣四千八百元。經審查合格者應於明(九)日起至六月十一日三天期間,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至金酒公司寧山配銷處(營業時間上午八時至十一時三十分,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四時三十分)申購,如逾期未申購,不再受理補申購。
另若委託他人代理申購,應另出具委託書授權並請受託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而且,此次申請認證有效期限一年,110年中秋節及111年春節配售酒請審查合格者於各鄉鎮配售期間,逕至戶籍所在村里銷售處辦理申購。如有疑問,請撥洽詢電話:082-318823分機62215周小姐、62219張先生。
此外,金門縣110年端午節配售酒新住民第三次複查申請合格名冊,計二十五人,,請持身分證明文件(居留證)及印章,於明日起至六月十一日向金酒公司寧山配銷處辦理申購,逾期未申購,不再受理補申購。若委託他人代理申購,應另出具委託書,並請受託人攜帶相關規定文件及受託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前往該配銷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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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0-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