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金門縣警察局 113年12月11日金警刑字第1130025043號函辦理。 二、為使數位發展部防詐措施能廣為宣導,為增加宣導觸及,擴展宣導場域,協請貴單位至(雲端共享連結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9XcwlfjJIB5sOhq4fe4cMtcnfa2m9PFX/view?usp=sharing)下載,能播放於電子看板及電視等,以強化民眾反詐騙意識。
一、依金門縣警察局 113年12月11日金警刑字第1130025043號函辦理。
二、為使數位發展部防詐措施能廣為宣導,為增加宣導觸及,擴展宣導場域,協請貴單位至(雲端共享連結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9XcwlfjJIB5sOhq4fe4cMtcnfa2m9PFX/view?usp=sharing)下載,能播放於電子看板及電視等,以強化民眾反詐騙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