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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大橋通車後烈嶼發展規劃 工作小組加快腳步
  • 發布單位: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金門大橋通車後烈嶼發展規劃 工作小組加快腳步

2019/06/27

記者:李增汪/綜合報導。 點閱率:352

 

  興建中的金門大橋工程預定在民國110年完工,金門縣政府為因應未來大橋通車後烈嶼發展,已在六月十三日由縣長核定成立「金門大橋通車後烈嶼發展規劃」工作小組,昨日並召開第1次會議,就各權責單位工作事項做初步討論確認。而未來原則每月固定召開會議一次(視實際推動情形調整)。
  「金門大橋通車後烈嶼發展規劃」工作小組第1次會議,昨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起,在縣政府第一會議室召開,由參議張瑞心主持,縣府工務處、建設處、觀光處、行政處、縣警局、環保局、車船處、港務處代表,以及烈嶼鄉長洪若珊、秘書方小萍和縣長室秘書洪蘋萱等出列席參加。
  烈嶼鄉長洪若珊建議,烈嶼觀光發展和整體規劃應趕快啟案。縣府參議張瑞心也期各單位對後續執行期程要抓緊一下。
  會中,確認各單位分工事項,其中,環保局主要工作事項有:執行補助低碳車輛汰換、鼓勵低碳運具租賃廠商進駐、烈嶼低碳通行機制及系統建立、設置烈嶼低碳作業基金;工務處主要工作事項有:道路系統檢討改善;建設處主要工作事項有:都市計畫之公共設施用地檢討調整、產業發展規劃;觀光處主要工作事項有:交通控制設施檢討改善、停車空間檢討改善、觀光發展規劃、烈嶼低碳通行機制及系統建立;車船處主要工作事項有:公共(觀光)運輸檢討改善、低碳轉運站建置;港務處主要工作事項有:九宮碼頭未來功能定位研擬;警察局主要工作事項有:大橋通行管制(交通事故、天候不良);烈嶼鄉公所主要工作事項有:協辦上述工作事項、研提烈嶼發展願景;行政處主要工作事項有:統籌策劃。
  金門縣政府就金門大橋通車後烈嶼發展規劃工作小組,已在6月12日召開會前會。各與會單位意見,主要有:
 一、烈嶼鄉公所:(一)建議持續推動「烈嶼零碳島示範島」,爭取中央補助汰換載具及建立島內特色運具,使交通網更便利。(二)原則入烈嶼鄉需轉換低碳載具,推動島內特色旅遊,確定方向後續規劃再定案。(三)所提簡報於大橋下橋處之湖埔路右側建置一停車場及一轉運站。(四)島內道路系統檢討事項。(五)其他建議事項:1、建議組成大橋通車後烈嶼地區發展工作推動小組,制定相關期程及定期召開檢討或找規劃公司協助辦理。2、建議由縣府主辦至烈嶼地區舉行大橋通車後烈嶼地區發展意見討論會,了解地區民眾需求後再行規劃相關事項。
 二、警察局:(一)遇有緊急或重大事故通報時,警局勤務指揮中心立即調派線上警力前往,配合橋樑管理單位實施封橋作業,俾利災害搶救及事故現場之處理。(二)橋樑管理單位因天候(風速、濃霧)因素須予封橋時,通知警局勤務指揮中心調派警力支援大金端及烈嶼端協助橋樑管理單位實施封橋。(三)建請橋樑管理單位制訂封橋SOP程序供警局執行封橋作業時有所依循。
 三、縣長室秘書洪蘋萱:建議是否先由烈嶼鄉公所召開會議,邀集鄉代表、各社區發展協會幹部、地方意見領袖等人士,就大橋通車後烈嶼地區產業發展方向等議題進行充分討論,並彙集意見,俾供縣府各業務單位依權責配合規劃辦理。
 四、環保局:(一)因「建置金門低碳島計畫」(102~107年)已執行完畢,第二期計畫(108~111)目前送環保署審查中,且計畫架構由六大旗艦計畫調整為六大部門,未將烈嶼鄉單獨列出。即便如此,環保局仍將致力於建構金門低碳島,並持續協助烈嶼鄉推動各項低碳措施。(二)所列「執行補助低碳車輛汰換」、「鼓勵低碳運具租賃廠商進駐」將配合辦理,惟依業務權責及低碳分工,環保局將著重於電動二輪車,四輪車則需仰賴行政處、觀光處負責推動,環保局仍樂於提供協助。(三)因「烈嶼通行機制及系統建立」涉及交通管理之專業,非環保局業務權責範圍,建議改由其他局處負責較為妥適。(四)「設置烈嶼低碳作業基金」,若基金來源為大橋通行費,建議由大橋後續管理單位設置該基金,且將所收取費用優先運用於大橋維運較為適當,亦可考慮每年提撥一定比例作為烈嶼鄉發展基金,運用於各面向工作之推動,而非僅侷限於低碳補償,應較符合烈嶼鄉親期待。
 五、工務處:(一)道路寬度視交通節點、路網規劃、交通流量與服務水準等因素而定,而道路交通運量需求調查、交通路網規劃及交通政策等係屬交通行政主管範疇,而後之道路修築改善、養護、使用、管理等係屬道路工程主管範疇。綜上,基於本案涉交通流量、交通節點規劃、路網規劃等交通規劃業務,未來大橋通車後烈嶼交通需求量的評估作業非屬道路工程之範疇,應請交通主管權責單位觀光處辦理。(二)有關烈嶼鄉道路交通系統檢討部分,經查烈嶼鄉重要道路如八青路九井路等係15米計畫道路,餘為12米計畫道路,現況多係雙向各一混合車道。考量大橋通車後,大小金仍屬一封閉之道路系統,整體大小金車輛未實際增加,而參考大金環島北路及伯玉路等主要道路係採雙向各一慢車及混合車道,道路寬度未逾12米(不含人行道部分)已顯足夠使用,故於都計單位通盤檢討前,暫估烈嶼鄉都市計畫道路寬度尚未有修正需求。另工務處配合上開都市計畫道路寬度可辦理道路拓寬工程,惟此部分應先確定烈嶼鄉整體發展方向,如低碳島部分之交通系統規劃,轉運管制政策等,並確認道路規劃前端之車流量及車輛種類後辦理道路斷面配置設計及後續拓寬工程作業。
 六、建設處:(一)有關公共設施檢討部分,縣府建設處刻正辦理「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請公所及承辦單位於確認欲設置轉運站及停車場範圍後(私有地部分應一併取得同意文件),提供相關資料予建設處以納入該案配合檢討變更;或採其他個案變更方式辦理。(二)關於產業發展部分,縣府建設處已啟動產業輔導計畫,可配合提供相關階段性資料供參,也請烈嶼鄉公所與地方商家針對地方特產芋頭、貢糖、麵線之加工製造產業進行轉型輔導及產品行銷推廣等發展方向確認溝通。
 七、港務處:九宮港未來發展方向為觀光遊憩碼頭並兼具原有貨運碼頭功能,遊艇港部分將與水頭港共同規劃及辦理招商事宜,觀光及新興海上遊憩部分將納入於111-115年度港埠發展建設計畫檢討辦理,屆時再與地方進行發展規劃討論及說明。
 八、觀光處觀光企劃科:觀光發展規劃在景點設施部份以「新景點開發」與「既有景點升級」二部份。
 九、觀光處觀光業務科:(一)遊程規劃:規劃半日遊、一日遊遊程等,另請公所提供烈嶼鄉旅遊秘境及必吃美食,這部分將規劃納入文宣及網頁,宣導推廣。(二)啟動產業輔導計畫:1、輔導民宿業者提昇服務品質:目前烈嶼地民宿業者共有15家,房間數88間,可容納人數229人。縣府訂有「年度獎助民宿申請經營輔導團實施要點」,請專家來協助民宿業者診斷、規劃,並輔導善用建築空間經營民宿,創造特色性民宿,吸引遊客入住,帶動地區產業發展。2、導覽解說人員培訓:對烈嶼地區在地人才進行招幕、培訓,由縣府派遣至駐點提供導覽解說服務。3、獎助遊覽車汰舊換新:鼓勵遊覽車汰舊換新,本年度購置全新遊覽車最高可獲得240萬元補助經費(40%)。(三)其他:請烈嶼鄉公所先行盤點整合及檢討現有各景點人力維護管理計畫(含電瓶車營運計畫),以利後續規劃方向。
 十、觀光處交通行政科:(一)有關烈嶼轉運停車場業參酌烈嶼鄉公所意見調整規劃區位,並提報交通部公路總局申請前瞻計畫補助中。(二)有關烈嶼鄉整體停車空間、交通控制設施、道路規劃需求、低碳運輸(含通行烈嶼收費機制)等將整併委託廠商辦理規劃案;惟仍需烈嶼鄉公所確認烈嶼發展願景,方可進行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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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8-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