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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嶼暫停受理墳墓起掘
  • 發布單位: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烈嶼暫停受理墳墓起掘

 

因應全台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嚴峻,烈嶼鄉公所7月1日前停止受理墳墓起掘申請,以減少人群移動。鄉公所另原公告西二區起掘期限延後至110年10月31日,鄉公所將視疫情狀況隨時滾動檢討調整,請鄉親配合辦理。
鄉長洪若珊表示,烈嶼民眾公墓土葬區墓基剩餘109座,預計再使用3至4年即將滿葬,鄉公所乃爭取縣府專案補助起掘經費,並於110年2月19日公告烈嶼民眾公墓西二區埋葬滿20年之先人墳墓,於110年8月底前辦理起掘,起掘費用補助新台幣1萬2仟元,以維持公墓後續之正常運作。前因新冠肺炎三級警戒,鄉公所已公告於6月15日前停止受理墳墓起掘申請,惟原已申請在案者繼續執行完畢,鄉公所並將西二區起掘期限延後至110年10月31日,惟近日全台新冠肺炎疫情警戒均延長加強三級至6月28日,本縣為全台唯一零確診的縣市,除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外,為防止病毒隨移動人群蔓延,鄉公所滾動檢討於7月1日前停止受理墳墓起掘申請。
洪若珊指出,烈嶼鄉公所接受縣府委託管理烈嶼民眾公墓及納骨堂,因納骨堂為室內空間,業已禁止民眾進入祭拜,只接受進塔及遷出作業,場所實施實聯制,落實量額溫、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及加強清潔消毒等各項防疫措施,並呼籲鄉親沒事少出門,減少傳染及被感染的機會,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堅守金門零確診,共同為防疫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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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0-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