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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軍人子女獎學金 申請至十月五日止
  • 發布單位: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退役軍人子女獎學金 申請

 發布日期:2021/09/15

 

  為激勵退役軍人子女學業進步,財團法人金門縣退除役軍人協會基金會一一○年退除役軍人子女獎學金申請,自即日起至十月五日止受理申請,申請對象為凡退役軍人入會滿六個月以上就學子女,得依其辦法規定申請獎學金,經核定由退除役軍人協會公告名單,另由董事會排定日期直接發放,如發現有虛報不實情事時取消其資格,並追回發給之獎學金。
  金門縣退除役軍人協會基金會表示,該獎學金申請應具備金門縣退除役軍人協會會員證影本一份,送請各學校彙轉或由會員自行向退除役軍人協會申請,由法人董事會審查。至於申請資格規定,國內就讀大專及在金就讀金門之高中、高職、國中在校學生,其學年成績總平均:大專(日間部)及高中(職)學業成績七十五分以上,綜合表現八十分以上;國中一般學科八十分以上,綜合表現八十分以上者,申請組別以成績證明為準。
  退除役軍人協會獎學金獎勵名額及金額:
  (一)、大學(專)組十名,分別為公立大學(專)五名、私立大學(專)五名、每名發給獎學金新台幣二千元。
  (二)、高中組、高職組各七名,每名發給獎學金新台幣一千五百元。
  (三)、國中組十五名,每名各發給獎學金新台幣一千元。
  退除役軍人協會基金會表示,凡符合條件之學生皆可申請,其名冊及平均成績,請由各學校負責查填,董事會得視當年利息收入金額多寡決定發放人數;大專(日間部)、在金門就讀高中(職)及各國中在學二、三年級學生之學年平均成績,凡符合申請規定者,得向各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由各學校初審後,依附件格式填造,連同會員證影本,即日起至十月五日前送退除役軍人協會基金會憑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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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0-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