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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烈嶼鄉殯葬設施自元旦起 移由殯葬所管理
  • 發布單位: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金門大橋通車後,烈嶼鄉與大金門本島交通更顯便捷,有關該鄉納骨堂、民眾及軍人公墓等,自114年1月1日起,移由金門縣殯葬管理所管理。鄉親若有相關需求,可逕至烈嶼鄉民眾公墓服務台或向金門縣殯葬管理所洽詢。

烈嶼鄉殯葬設施歷經多年建置,目前各項設施已臻完善,113年4月起,納骨堂二樓已竣工,並已完成開放,該鄉納骨堂有骨灰櫃及骨骸櫃,另外,若為選日之故,骨灰罈及骨灰進塔可暫存寄放於納骨堂的一樓或二樓內,費用以「暫寄」計收,與金門縣納骨堂以「一次性收費,期滿得再付費存放」之方式不同。

烈嶼鄉公所近年爭取中央及地方經費補助,建置「烈嶼鄉生命紀念園區」工程,包含禮廳、守靈室、冷凍櫃等殯葬設施,基於殮葬設施操作有其專業,由金門縣殯葬管理所人員操作,人力可互為搭配運用,乃應烈嶼鄉公所之請,將該鄉殯葬設施服務業務,移由殯葬管理所管理,其收費標準,沿用原烈嶼鄉公布之基準計收。未來鄉親仍可依現行模式至烈嶼鄉民眾公墓服務台申請,也可至本縣殯葬管理所辦理。詳情請洽金門縣殯葬所電話082-322379分機66913王小姐及分機66915廖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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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4-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