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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入住日照中心要什麼資格?


(一)設籍金門縣,且實際居住於補助區域內,經金門縣長期照顧中心照顧管理專員評估,以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為主要對象:
1. 年滿65歲以上老人。
2. 50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3. 55歲以上山地原住民,其領有失智症、身心障礙手冊。
4. 經公辦公營之公立醫院及衛生署評鑑合格之區域級以上.醫院、精神。
5. 專科醫院診斷為失智症,並載明CDR評估為1至3分(以上),達輕度、中重度、極重度失能者。
如有疑問,歡迎撥打日照中心諮詢專線(082-36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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