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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家中有人在台過世多年且已火化入塔,現欲申請回烈嶼鄉晉塔,請問應備那些文件?

應準備下列文件向烈嶼鄉公所提出申請並繳交相關費用:
(一) 除戶戶籍謄本
(二)遷出塔位證明或火化證明
(三)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四)申請書(可至公所再填具)
 (五)使用費:本鄉籍1萬元(地藏王菩薩後塔位2萬元),另夫妻櫃位共4萬元,非本鄉籍加倍收費,鄉籍低收入戶提具證明者則免費。
若尚有任何疑義,歡迎電洽烈嶼鄉公所民政課(電話:364503)
若尚有任何疑義,歡迎電洽烈嶼鄉公所民政課(電話:36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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